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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1章 幸南京(七)内守备

第291章 幸南京(七)内守备 (第1/2页)

高务实此番被皇帝留宿春和宫,家中随从约有二十来人也被允许陪同,高杞是其中地位最高的一人。某种程度上来说,他充当了类似管家的职能,因此也获得特准,可以随时出入宫禁,只不过进出皇宫都需要登记报备,说明进出缘由。
  
  此番出宫,高杞登记的理由是靖国公有些日常用惯了的物什需要自己临时置备。南京宫监方面原是个闲得淡出鸟的清水衙门,各项制度十分松弛,再加上来人地位特殊且理由听起来完全合理,自然也没有人敢质疑什么,很痛快地放他出了南京紫禁城。
  
  高杞不知道的是,他前脚刚走,南京守备太监田义这时候也已经向皇帝奏禀了相关事务,来到宫门处。
  
  田义摆手让过来参见他的闲杂人等各自退下,只留了负责看管宫门的内廷宫监,径直问道:「方才咱家进宫之后,可有靖国公府的随员离宫?」
  
  那宫监连忙佝偻着腰背道:「好教内守备知晓,靖国公爷的堂侄高杞方才正好录表离宫,就在眨眼之前。」
  
  内守备,指的就是「钦差南京守备太监」。这个按理同样是镇守太监的职务,与其他地区的镇守太监却有不同的名称。别处的镇守,都是「钦差镇守XX地方太监」,唯独南京是「钦差南京守备太监」,可见这个职务强调的就是「守备」二字。
  
  然而南京的「守备」不止他一人,还有一个「南京守备勋臣」存在,由是就只好按照内廷外廷的差别,再分出「内守备」与「外守备」来。
  
  对于「大明南京」的权力体系,后世最常见的说法就是「三大重臣」说,即南京兵部尚书、南京守备勋臣、南京守备太监并列为南京系统三大巨头。这说法的确没错,但简单一句「并列」其实并不能说明「三巨头」的权力格局细况。
  
  简单的说,这三大巨头究竟有无高下之分,或者实权大小可有差异?当然都是有的。
  
  名义上而言,「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」排名第一,「南京守备太监」排名第二,南京守备勋臣排名第三。
  
  但是,「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」之所以排名第一,其实主要是占了大明中后期文官集团整体势大的便宜,并不代表他的实权乃至地位真的能排在南京三大重臣之首。
  
  其实如果按照「礼制」来说,「南京守备勋臣」因为必须由勋贵担任,而南京勋贵按大明制度,每一位都是「超品」,理论上应该是「地位」最高的;如果不考虑礼制而考虑亲疏,那么「南京守备太监」因为是司礼监外差,是皇帝的「三千里外亲臣」,则他就应该是地位最高的。总之,无论如何不应该是「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」排第一。
  
  但刚才所说的这些毕竟本来就只是「名义上」的,那么实际上呢?这就要从南京真正的权力机关——「南京守备厅会议」说起了。
  
  两京制不是明代特有的产物,早在西周的时候,就经营洛邑为东都;东汉则以洛阳为都城,以长安为西京;隋朝建都长安,隋炀帝又营建洛阳为东都。此后的唐、宋、元等朝也都有两京。
  
  明之两京,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在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才形成的。仁宗即位后,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。洪熙元年,仁宗头脑一热决意迁都南京,仍以应天为京师,称北京为「行在」。
  
  不过仁宗在位不足一年,迁都南京中途夭折。宣宗即位后,他不赞成迁都,但继续维持仁宗的部分做法,仍然称北京为「行在」,而称南京为「京师」。
  
  直到英宗即位后,才在制度层面明确了两京的关系,再次以北京为首都,南京为留都。此后,两京制形成定制,直至大明灭亡。
  
  当然,大明的两京与其他王朝不同,有其固有的特点,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官制。其他王朝在留都一般仅设「京兆」、「留守」一类
  
  的地方最高长官,而不是成建制地设立各级官署。
  
  而大明南京的官制,则基本上是北京的复刻,且南京诸官连品级也与北京一样。不过为了加以区别,南京的官员头衔上照例要加上「南京」二字。
  
  南京远离皇权,皇帝自然要派重臣、心腹作为政权的绝对核心。然而,毕竟皇帝只有一个,南京就没有必要像北京那样设置一个内阁,以备皇帝顾问。所以相较于南北两京的六部,内阁还是具备独特性、唯一性。
  
  既然要在南京设置重臣,那么大明在当时便先设了南京守备、协同守备、守备太监和参赞机务四个官职,组成一个领导机构叫「南京守备厅会议」,以管理南京以及南直隶的相关事务。
  
  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后,命中军都督府掌事官守备南京,当时的官名为「节制南京诸卫所」。
  
  仁宗即位后,以襄城伯李隆镇守南京;宣德时期,改「镇守」为「守备」,并规定南京守备例由公、侯、伯等勋贵担任,同时南京守备还要兼领中军都督府。
  
  对于南京守备的职能,是有具体记载的:「凡南京守备一应机务,每日会同参赞官于守备厅署理。每月朔望日,守备、参赞等官及各府堂官会同内守备,议合行事务。」
  
  从这里不难看出,「南京守备厅会议」便是最高的权力机构,故而后来《明史》中才有了「南京以(内、外)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」的说法。
  
  具体而言,参赞机务的设置是晚于守备的,最早应该是在正统初年才有。根据记载,宣德十年:「英宗即位,命少保、南京户部尚书黄福参赞机务。」
  
  明中期时,朝廷认为南京高层的权力还是过于集中,便于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备一人,也以公、侯、伯等勋贵担任。按例,协同守备也会兼领五府事。
  
  成化时期,朝廷下旨令南京兵部尚书兼任参赞机务一职,此后形成定制[注:这里注意一下,之前黄福是以南京户部尚书参赞机务,而从这里开始,就明确由南京兵部尚书来兼任了]。如此一来,南京兵部尚书的地位得以提高,位列南京六部之首。
  
  众所周知的例子是,在原历史上明朝灭亡前后,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被推举为南京首脑人物,原因无他,正是因为史可法兼着参赞机务的要职。
  
  明代皇帝对文官的态度比较奇怪,依赖的同时又用各种手段限制,信任的同时又非得找人制衡,这也正是宦官得以干预朝政的原因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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